周女士为新加坡居民,在上海某家企业任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海无住所且非中国纳税居民,2019年3月取得的工资收入如下:上海总部支付的30000元工资薪金,和外派到新加坡分支机构工作由上海总部承担的工资10000元、新加坡承担的工资5000元。因此2019年3月周女士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为()。
A.40000
B.30000
C.45000
D.0
A.40000
B.30000
C.45000
D.0
第1题
A.15000
B.25000
C.10000
D.21667
第2题
A.60000
B.59000
C.31000
D.32000
第3题
A.60000
B.59000
C.31000
D.32000
第4题
A.30000
B.9000
C.3000
D.10000
第5题
A.60000
B.0
C.24000
D.8000
第6题
A.USD68200
B.USD702000
C.USD680000
D.USD662000
第7题
A.S1公司和S2公司都在我国构成常设机构
B.S1公司在我国构成常设机构,但S2公司在我国不构成常设机构
C.S1公司在我国没有构成常设机构,但S2公司在我国构成常设机构
D.S1公司和S2公司在我国都没有构成常设机构
第8题
A.运抵国(地区)为“新加坡”;最终目的国(地区)为“新加坡”
B.运抵国(地区)为“中国香港”;最终目的国(地区)为“新加坡”
C.运抵国(地区)为“新加坡”;最终目的国(地区)为“巴西”
D.运抵国(地区)为“中国香港”;最终目的国(地区)为“巴西”
第10题
A.不可抵免
B.对中国居民的新加坡所得汇总中国国内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在中国的应纳税额,并对在新加坡已交税款不超过按中国国内税率计算的税额予以抵免。
C.对中国居民的新加坡所得按新加坡税法规定税率计算确定在中国的应纳税额,对在新加坡已交税款不超过按中国国内税率计算的税额予以抵免。
D.对中国居民的新加坡所得汇总中国国内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税率计算在中国的应纳税额,并对在新加坡已交税款予以全额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