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山东省2010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标准预测试卷(8)第1大题第16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第 16 题王某取得稿酬20000元,讲课费4000元,已知稿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元。
【我提交的答案】: C |
【参考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B |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0000×(1-20%)×20%×(1-30%)+(3000-800)×20%=2240+640=2880(元)。
【我的疑问】(如下,请求专家帮助解答)
讲课费4000怎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