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指标情况好转且没有发生违规行为的B类企业,自列入B类之日其()后,可经外汇局登记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第1题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根据“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代理进出口业务应当由委托方付汇、收汇。()
第2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可以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第3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一年。()
第4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内企业,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第5题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进口项下退汇的境外付款人应当为原收款人、境内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出口项下退汇的境内付款人应当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应当为原付款人。()
第6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收汇或进口企业应当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
第7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核查期内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第8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可以直接为企业办理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的退汇业务。()
第9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核查期内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30%以上,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第10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以信用证、托收方式结算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按国际结算惯例审核有关商业单据即可。()
第11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相关单证后,应当在单证复印件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并留存相关单证复印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