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责令停止侵权是指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
第1题
参考答案:错误
第2题
A.证据保全
B.查封
C.扣押
D.责令停止有关行为
第3题
【题目描述】
第 51 题东方医疗器械研究所经过多年研究,开发研制出一种频谱治疗仪并取得了专利权。后来,该研究所发现市场上大量销售由南海仪器公司生产的频谱治疗仪的主要技术性能很类似于自己的专利产品,研究所认为仪器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此时,如不及时制止仪器公司的行为,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研究所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A.证据交换
B.责令停止仪器公司有关行为的措施
C.财产保全的措施
D.先予执行的措施
【我提交的答案】: BD |
【参考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BC |
考查的知识点是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的保全措施。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6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无论是行为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都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申请。因此,在本案中,研究所如有证据证明南海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自己的专利权,如不及时制止对方行为,将会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向法院请求责令对方停止有关行为或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BC是正确答案。A(证据交换)属于庭审前的证据确认规则;D(先予执行)适用于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而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适用范围仅限于: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本题正确答案为BC。
【我的疑问】(如下,请求专家帮助解答)
请问该研究所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属于财产保全的措施么?研究所并没有要求保全什么财产,而是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对方停止侵害,为什么不是先于执行的措施的请求呢?
第4题
A.责令乙网络公司停止传播行为
B.对乙网络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责令乙网络公司先行赔付
D.没收乙网络公司的服务器
第5题
A.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B.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C.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D.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6题
A.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可以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出
B.申请人提出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
C.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诉前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
D.当事人对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暂停裁定的执行
第8题
参考答案:错误
第11题
A.专利权人可以在对侵权行为请求处理前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保全证据
B.申请人在起诉前申请保全证据的,必须提供担保
C.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
D.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